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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田国垒)近日,山东发布《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指导手册(第一版)》(以下简称《指导手册》),从省级层面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进一步推动国家有关制度的转化落地,增强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统一性、可操作性。

《指导手册》明确,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市政、交通运输、水利及基础设施建设的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城市园林绿化等各种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的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均适用执行。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涉及面广,监管对象涵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类别,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等责任主体,对制度的掌握和理解情况差异较大。为破解这个“老大难”,《指导手册》严格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分3大部分涵盖了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管理的各环节、全流程。

据介绍,在用工与工资支付监管上,《指导手册》对项目审批、施工准备、进场施工、退场完工4大阶段、26个管理环节进行了系统规范,并融入数字监管有关内容。在用工资料归档管理上,明确责任,规范标准,分4个方面提供了台账资料文本与标准化样式。同时,还全面梳理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了相关违法行为惩戒措施,压实了各方责任,推动了闭环监管。

“用人单位有严重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由相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记者注意到,《指导手册》明确了工程建设各环节的责任主体、监管部门和相关违法行为惩戒措施,进一步规范了用工资料的归档管理,着力压实行业责任、实施闭环监管、打造标准化项目。

同时,《指导手册》紧盯源头预防、过程监管、事后惩戒,将国务院有关工作要求和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运行要求纳入管理环节,夯实了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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