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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基金报报道,“50后”女性投资者曹某华购买光大银行代销的一只第三方基金产品,购买金额为300万元。一年期后,曹某华赎回该基金产品,收益不到2万元。
因不满基金收益,曹某华将代销行光大银行告上法庭。案件前后经过两次审理,近期二审判决结果出炉。一审、二审法院分别驳回了曹某华诉讼、上诉请求,认为银行无需赔偿。
这位曹大妈称,2021年2月某天,曹女士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购买了第三方基金产品“易方达悦弘一年C”,购买金额为300万人民币。当时,时任光大银行沈阳和平支行行长姜某向其承诺一年的收益为5.6%。
除了这种承诺收益的基金,银行理财的承诺收益也是不能保障的。去年11月,银行理财市场出现动荡,很多理财产品亏损。在打破刚性兑付后,银行理财的风险逐步加大。很多理财产品买的都是各类债券,而当前经济相对不景气,债券背后的主体(地方ZF、企业等)日字不太好过,存在暴雷风险。因此,今后建议大家在购买理财产品时要注意辨别风险,最低风险的R1级别是相对可靠的,尤其是活期理财,出现亏损的可能性极低。而随着风险级别的提高,波动将增大,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后,就会出现净值大幅回撤进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未来,投资者最好不要盲目追求高收益,可以尽量选择风险级别低的理财产品。
本文源自:热点快报
作者:中产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