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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反映湖北监利市一女子因身份证重号“被离婚”。监利市民政局回应:以前身份证重号常见,离婚信息属于他人。
湖北监利市的吴女士在5月底去银行办理业务查询征信信息时发现,自己在2012年有过一次离婚记录。然而吴女士本人在2013年才结婚,根本不可能在2012年就“提前”离婚。离婚记录显示,女方李某和吴女士身份证号相同。
疑惑的吴女士回到户籍所在地石首市查询发现,李某和她均为石首市高基庙镇人,出生日期相同,李某在离婚之后已经更换了身份证号。
吴女士便找到监利市民政局希望撤销这条离婚记录。民政局表示因李某提交的离婚资料真实撤销不了,吴女士可以找户籍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或起诉民政局,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6月29日,监利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告诉海报新闻记者,以前身份证重号是很常见的,因为网络没有现在这么发达。从大数据比对开始,身份证重号的问题就解决了。之前李某拿身份证来办理(离婚)手续属于正常流程,登记的信息属于李某。李某的信息是吴女士没法删除的。在民政局系统上吴女士没有离婚信息。“派出所已经给她开具证明,证明是因同身份证号才引起的这个事情。拿派出所开的东西,她去办任何事情都可以的。”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
石首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则表示将协调业务科室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