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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海鲜店缺斤短两被罚30万 唯有重罚“肉痛”方能止损“疗伤”

近日,三亚市市监局通报一起欺诈消费者事件:涉事商户“三亚天涯彭进风海鲜店”作弊将海鲜称重塑料筐重量计入账单结算,存在短斤缺两的违法经营行为;责令该海鲜加工广场将涉事商户清退出场,对涉事商户罚款30万元;责令该海鲜加工广场全面停业整顿,罚款10万元。

清退出场、罚款30万元,处罚不可谓不重。坦白说,如果涉事商家知道后果会这么严重,估计宁愿多送一些斤两。但凡事没有如果,错了就要接受处罚,就要付出代价。缺斤短两的海鲜市场并不少见,然而这次,据当事消费者称,几乎到了“五两秤”的地步,性质非常恶劣。

此前,《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已经实施,特别强调依法严惩缺斤短两、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行为,并规定“情节严重或者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处不少于三个月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此次涉事商户遭遇重罚,自在法律和情理之中。

与此同时,这一欺客事件还是发生在海南刚出台《海鲜市场消费欺诈行为常态化监管机制》,正在大力整治海鲜市场缺斤短两等消费欺诈行为的语境下。依然有商家顶风作案,可见其对消费者诚信和责任的缺失,唯有罚到“肉痛”,甚至行业禁入,才能以儆效尤。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投诉的消费者正是因为前些年在三亚市购买海鲜时被坑过,此行特意多留了个心眼,并在和商户交涉时选择了维权到底。商户大概没想到这次遇到了“较真”的消费者,有些商家之所以胆大妄为,正是因为怀着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所谓常态化长效严管机制,就是要对欺诈行为露头就打、一打就痛,形成零容忍的监管氛围,一步步挤压这种侥幸心理的残存空间。

罚款从来不是目的,而是为了形成震慑力。回看整个事件,受害者仅仅是消费者吗?对于该广场那些诚信经营的商家来说,也在“一粒老鼠屎坏一锅汤”的效应下生意受损,看不见的“伤口”还有三亚当地的餐饮行业信誉,甚至是整个三亚文旅的形象。也因此,唯有重罚,方能止损,方能“疗伤”,让商家建立起敬畏心,自觉遵纪守法,营造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央广网特约评论员 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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